一、計畫期程:113年8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
二、推動策略:
(一)配合交流合作計畫提供華語教育:如教師訪臺交流計畫(3-7日為原則)、合作開發華語課程及教材、提供實體或線上專業華語/文化課、辦理華語文能力測驗快篩、提供先修語言獎勵機制(補助往返經濟艙機票、每月華語研習獎學金)、國外大學系統教師及學生來臺短期華語文研習團(2-4週為原則)等。
(二)支持國外大學系統推動華語教育:開發當地中小學或社區華語教學及研習需求、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任教、辦理華語教學培訓工作坊、文化體驗課等。
如需補充其他資訊,歡迎洽詢承辦人: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事務處 劉宜雯小姐,電話:02-3366-2007#343,Email: yiwenliu@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