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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略一 「區域合作延續」

策略一|推動區域合作延續

為深化UAAT合作框架下的國際學術連結,本策略聚焦於「整合型計畫」與「聯合徵件」兩大推動機制,鼓勵成員學校共同投入研究與人才培育工作,並吸引更多國際學者與學生來臺,拓展學術合作的深度與影響力。

延續113年度的合作基礎與五大合作區域模式,鼓勵以「由下而上」的方式提出計畫申請,包含延續型計畫與全新合作構想,促進多元且具彈性的國際學術合作。


整合型計畫

計畫目的與審查方式
選定MOU合作範圍內的特定領域,推動具策略意義的研究與人才培育計畫,強化雙邊國際合作與交流。

計畫規模與參與條件

  • 每案整合型計畫至少包含2項以上子計畫,可分為「研究型」與「人才培育型」。

  • 子計畫之間須具關聯性,展現整合與協作效益。

  • 每案計畫須有至少4所UAAT成員學校參與,其中至少2所學校需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審查機制
原則上延續113年度之審查標準,由策略辦邀集專家學者進行審議與評選,確保計畫品質與合作潛力。


聯合徵件

為鼓勵雙邊研究人員與學生交流,促進學術合作與人才培育,並為未來Grand Challenge Project奠定良好國際合作基礎與夥伴關係,聯合徵件機制採雙邊對等經費支持模式(如UI聯合徵件計畫)。

審查機制可依合作雙方的需求彈性調整,以提升計畫的合作效率與執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