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徵案公告-半導體領域
一、教育部為促進臺美大學系統合作、深化大學國際夥伴關係,邀集本校等12所大學組成UAAT,與UTS共同執行合作研究計畫案,涵蓋半導體、健康科學兩大 領域,其中半導體領域之總計畫主持校為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二、整合型計畫書架構 :
- 整合型計畫須包含至少2項相關子計畫,且至少有4所UAAT成員校參與。子計畫分為「研究計畫」與「人才培育計畫」。
- 每子計畫需至少2所UAAT成員校及1所國際盟校參與,整合型計畫中須有至少2所不同學校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三、徵件領域 聚焦於半導體相關研究,主題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方向:
- AI/HPC晶片與先進電路設計
- 先進製程與晶圓技術
- 先進封裝與異質整合技術
- 新型半導體材料與元件
- 光電整合與矽光子/量子元件技術
- 設計自動化、系統架構與應用導向協同開發流程
- 先進半導體設備與製程優化
- 計畫繳件截止日:如已完成與UTS系統教師媒合,請於114年8月18日(星期一)前,將完整子計畫書提交予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研究發展處林秉嵩先生(Email:blin9855@mail.ntust.edu.tw)。
- 結果通知日:預計於114年9月15日(星期一)公告子計畫採用名單,最終以教育部核定結果為準。
四、申請限制與經費規範 :
(一)子計畫團隊成員重複限制:若各整合計畫內及整合計畫間,兩個以上子計畫團隊成員超過二分之一相同,則只能有一案通過
(二)計畫主持人與共同(協同)主持人規範:
-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協同)主持人須於計畫執行期間為所屬學校/單位之編制內專任教研人員(亦適用於國外盟校合作提案學者)。
- 每名申請人投件擔任計畫主持人/共同(協同)主持人計畫件數,不得超過二件。(亦適用於國外盟校合作提案學者)。
- 經審查結果,每名申請人僅得擔任計畫主持人至多一件 ,擔任計畫主持人與共同(協同)主持人和總至多二件。(亦適用於國外盟校之合作提案學者。
(三)經費相關編列應依據「教育部補助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與國際產學教育合作聯盟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例如:人事費原則上不得超過整合型計畫總金額之20%。每件子計畫可申請補助經費約新臺幣150萬元至250萬元,實際核定金額將依子計畫數量與規模綜合考量而定。
五、檢附附件一「子計畫申請書格式」乙份。
六、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蘇順豐副校長
Email:sfsu@mail.ntust.edu.tw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林秉嵩 先生
電話:02-2733-3141 分機:3678
Email:blin9855@mail.ntust.edu.tw